各有關企業:

按照市人民政府要求,為支持我市中小企業應對疫情共渡難關,根據《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應對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業經營發展有關政策措施的通知》(武政辦[2020]11號)和《市經濟和信息化局關于發布應對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業經營發展有關政策措施實施細則的通知》(武經信中小[2020]16號)文件精神,現就有關申報事項通知如下:

一、 支持標準

鼓勵市級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減免疫情期間的承租企業租金,對減免承租企業租金的基地,按2020年1月-9月期間不超過租金減免總額的50%給予最高200萬元補助。

與省級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市級試點示范科創小微企業園不重復支持。

二、 申報對象

2017年-2019年認定的市級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以下簡稱市級示范基地),市級示范基地物業為國有資產類經營用房的,租金減免按相關政策執行,不納入本政策補助范圍。

由于省級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以下簡稱省級示范基地)房租減免實施細則未出臺,市級示范基地中的省級示范基地可先行申報,待省級示范基地房租減免實施細則出臺后,按要求執行。

三、 申報材料

1、市級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租金減免補助申請表(附件1,附件2);

2、基地給入駐企業的租金減免相關文件;

3、入駐企業享受房租減免時間和金額聲明(加蓋公章)(附件3);

4、入駐企業與基地簽訂的租賃合同或服務合同;

5、入駐企業房租付款憑證(疫情前最后一次房租收付銀行流水,或法定代表人個人銀行賬戶收款記錄或電子對賬單、支付寶、微信等電子收付憑證);

6、能夠證明租金減免的其他相關材料;

7、基地對申報資料真實性承諾;

四、辦理程序

1、基地申報

申報采用紙質材料(一式二份)進行申報,要求真實、準確、完整、清晰反映示范基地對入駐企業租金減免情況。請于2020年6月15日前報送武昌區科經局

2、區級審核

武昌區科經局對企業申報材料進行符合性、真實性審核并進行公示 ,將各區租金減免補助匯總表(附件4)、審核文件及示范基地申報材料(各一份,加蓋公章)于2020年6月30日前報送市經信局中小企業發展處。

3、第三方核查

市經信局將委托專業機構對申報情況進行審查,并將審查情況進行公示。

4、資金撥付

根據第三方審查結果,按相關程序撥付補助資金。

 

聯系人及電話:

郭雯琦    劉忠芳    88936923

 

 

???武昌區科學技術和經濟信息化局

????2020年5月29日

 

            

附件:

1、市級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租金減免補助申請表

2、市級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租金減免明細表

3、入駐企業享受房租減免時間和金額的聲明

4、市級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租金減免補助區級匯總表

 

附件:附件1.docx (14.61KB)
附件:附件2.doc (39KB)
附件:附件3.docx (12.53KB)
附件:附件4.docx (16.57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