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關企業:

根據市經信局關于組織申報《湖北省創新產品應用示范推薦目錄》編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現向全區征集創新產品應用示范推薦目錄名單,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征集領域

聚焦汽車、智能裝備、集成電路、光通信、現代化工、節能環保、紡織、食品、新材料、生物醫藥、大數據、人工智能、軟件和信息服務、工業互聯網、船舶和海洋工程裝備、航空航天產業鏈等,突出關鍵基礎材料、核心基礎零部件(元器件)、先進基礎工藝、產業技術基礎以及工業基礎軟件等領域的裝備首臺(套)、材料首批次、軟件首版次、“光芯屏端網”和綠色低碳等方面的重大創新產品,共19大類(見附件一)。

二、申報條件

申報錄入《目錄》的創新產品,是指企事業單位和各類社會組織通過原始創新、集成創新和消化吸收再創新等方式開發生產的,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具有先進性、新穎性和適用性,具有較好市場潛力和較大推廣價值的產品。堅持“自愿申報、擇優推薦”的原則,并符合以下條件:

(一)申報單位依法在武漢市注冊登記,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信用記錄良好,財務會計制度健全;

(二)產品由申報單位研制,符合國家、省市重點產業發展方向;

(三)產品具有有效發明專利或軟件著作權,其權利人為申報單位且權益狀況明確;

(四)產品設計新穎、結構合理、性能先進,技術先進實用、具備全新的功能或較原技術有明顯改進,有應用、推廣價值;

(五)具備必需的標準、設計要求、工藝規程、安全規程、操作規程及工裝、檢測等手段,工藝技術文件齊全;

(六)產品技術資料齊全,數據真實準確;

(七)產品符合國家及省市有關的產品質量、環保、安全、衛生等要求和相關的生產、銷售規定及特定要求。  

三、申報材料

(一)《目錄》申報表;

(二)營業執照(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明文件;

(三)產品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證明文件和相關說明;

(四)國家及省市對該類產品有生產、銷售相關規定及特定要求的,應當提供相關產品符合規定及要求的證明文件;

(五)其他有關證明材料:包括具有資質的第三方機構出具的產品創新性查詢報告或產品技術先進性和創新性的證明文件、具有資質的第三方檢測認證機構出具的檢測報告或者相關證書、用戶使用(試用)報告、省級行業協會推薦意見等,已形成銷售收入的需提供銷售合同(發票);

(六)征信機構出具的申請單位信用查詢報告;

(七)財務狀況報告,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相關材料;

(八)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承諾書。

以上請膠裝材料,并加蓋公章。

四、申報事項

(一)請各申報的相關企業將2021年《湖北省創新產品應用示范推薦目錄》推薦匯總表1份電子版(無需蓋章word版、填好信息即可)及申請單位申報材料的電子版(未蓋章word版、蓋章后掃描PDF版)一并打包發送至郵箱[email protected],另將紙質版2份,于2021年8月25日中午12:00前報送東湖高新區政務中心7號樓7016

(二)鑒于當前我市疫情防控的嚴峻形勢,各企業可根據情況作適當安排,在規定時間前報送到位即可,若仍有客觀困難的,可先報送電子版,后報送紙質版。

聯系人:李婭琪 ?楊靜靜

聯系方式:65563330

關于組織申報《湖北省創新產品應用示范推薦目錄》編制工作的通知.doc

關于印發《湖北省創新產品應用示范實施方案》的通知——鄂經信科技〔2020〕2號.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