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園區辦、有關單位

現將《省發改委辦公室關于做好2021年國家企業技術中心認定及評價工作的通知》轉發給你們,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國家企業技術中心認定申報

申報國家企業技術中心的企業應當具有省級企業技術中心資格兩年以上,且符合《國家企業技術中心認定管理辦法》中要求的其他基本條件。請符合條件的企業將申報材料報送至所屬園區辦,主要包括企業技術中心申請報告、評價表以及證明材料。

園區辦對企業申報材料的真實性,以及企業主營業務所屬領域是否符合《戰略性新興產業重點產品和服務指導目錄》、《綠色產業指導目錄(2019年版)》進行審核。并于98日(周三)前行文,將推薦企業技術中心匯總表、推薦企業的申報材料(紙質版雙面打印一式3份及電子版)報送至發改局。

二、國家企業技術中心評價工作

請園區辦按照通知要求,組織本園區的國家企業技術中心、國家企業技術中心分中心所在企業做好評價材料的填報工作,并對評價材料和免稅情況表匯總審核確認。請符合條件的企業將評價材料報送至所屬園區辦,主要包括國家企業技術中心工作總結、評價表及必要的證明材料、免稅情況文件。

請園區辦于98日(周三)前行文,將企業的評價材料(紙質版雙面打印一式3份及電子版)報送至發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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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方式:張欣??劉橋南 ?65563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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