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技企業、眾創孵化機構:
為促進我區科技企業、科技服務業創新發展,現組織開展相關科技政策的申報工作。
一、申報時間
2022年4月11日至4月29日下午5點,逾期視為自愿放棄申報。
二、申報對象
1、2021年首次認定的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
2、2021年培育首次認定高新技術企業或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的眾創孵化機構(培育對象的工商注冊必須在眾創孵化機構場地內并實際使用場地,稅務關系必須在江漢區,入駐(入孵)時間必須在2021年9月20日之前);
3、企業的工商注冊地址在江漢區眾創孵化機構內,稅務關系在江漢區,與眾創孵化機構簽訂有入孵(入駐)協議并實繳場地租賃費用的大學生企業;
4、2021年新獲批的國家、省、市級科技創新平臺;5、2021年主營業務收入首次超過5000萬元、1 億元、5億元、10億元的文化創意、互聯網信息服務、智能制造及其他戰略性新興產業的高新技術企業;
6、2021年1月1日(含)以后獲得創投機構股權投資不低于100萬元的初創型(成立時間5年以內)科技企業。
三、政策兌現標準
1、對首次認定的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獎勵10萬元。
2、對培育首次認定高新技術企業或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的眾創空間或科技孵化器按10萬元/家的標準給予獎勵。
3、對2016年1月1日后首次入駐眾創空間或科技孵化器的大學生創業企業(法定代表人是大學生(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不能是通過法定代表人變更的方式獲得)的企業,或者大學生(可以多人)擁有50%(不含)以上公司股權的企業),按照市場評估價給予房租補貼。
補貼標準:最高不超過30元/平方米/月,面積最高不超過100平方米。單個企業從首次享受此政策起,補貼期限最多不超過24個月。
補貼時間: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入孵(入駐)眾創孵化機構的當月和離開眾創孵化機構的當月,入孵(入駐)時間少于10天(不含10天),當月不享受補貼;入孵(入駐)時間在10天至20天(含10天、20天),當月享受半個月的補貼;入孵(入駐)時間超過20天,當月享受一個月的補貼。
企業的科技條件:2021年內新獲得知識產權授權(外觀專利授權除外,發明專利是受理通知書或授權證書均有效)不少于1項。
4、對新獲批的國家、省、市級科技創新平臺,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75萬元、20萬元、20萬元。
5、對主營業務收入首次超過5000萬元、1 億元、5億元、10億元的文化創意、互聯網信息服務、智能制造及其他戰略性新興產業的高新技術企業,分別給予50萬元、100萬元、200萬元、300萬元支持(同一企業達到同一獎勵條件,
只能獎勵一次;由低到高達到不同支持條件時,按差額給予獎勵,單個企業累計獎勵最高300萬元。)。
6、對獲得創投機構股權投資100萬元(含)-500萬元的,給予一次性獎勵30萬元;500萬元(含)-1000萬元,給予一次性獎勵50萬元;1000萬元(含)以上的,給予一次性獎勵100萬元。
四、申報材料
1、首次認定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獎勵:
( 1) 2022年3月1日(含)以后的企業繳稅憑證的復印件(蓋公司公章);
(2)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認定文件或證書的復印件(蓋公司公章);
(4)企業征信情況證明(在“信用中國”或“信用湖北”查詢下載,蓋公司公章);
(5)項目申報承諾書(附件1)(公司法人簽字,蓋公司公章)。
2、培育高新技術企業或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獎勵:(1)2022年3月1日(含)以后的眾創孵化機構運營公司繳稅憑證的復印件(蓋公司公章);
(2)與培育對象簽訂的入孵或入駐服務協議的復印件(蓋公司公章);
(3)與培育對象簽訂的場地租賃合同的復印件(蓋公司公章);
(4)培育對象按場地租賃合同在2021年度實繳場地租賃費用的發票的復印件(蓋公司公章);
(5)眾創孵化機構運營公司收到培育對象按場地租賃合同在2021年度實繳場地租賃費用的銀行進賬憑證的復印件(蓋公司公章);
(6)培育對象提供的培育證明(附件2)(培育對象蓋公司公章);
(7)企業征信情況證明(在“信用中國”或“信用湖北”查詢下載,蓋公司公章);
(8)項目申報承諾書(附件1)(公司法人簽字,蓋公司公章)。
3、大學生企業房租補貼
(1)大學生(全日制大學專科或以上,在讀或畢業5年以內)的學歷證明及身份證的復印件(蓋公司公章);
(2)大學生企業證明的復印件(蓋公司公章);
(3)2022年3月1日(含)以后的企業繳稅憑證的復印件(蓋公司公章)或繳稅地證明(蓋稅務部門公章);
(4)知識產權證明的復印件(蓋公司公章);
(5)與眾創孵化機構簽訂的入孵(入駐)協議的復印件(蓋公司公章);
(6)申請補貼時間段內全部的實繳場地租賃費用的銀行支付憑證的復印件(蓋公司公章);
(7)申請補貼時間段內全部的實繳場地租賃費用的發票的復印件(蓋公司公章);
(8)眾創孵化機構運營公司在申請補貼時間段內實收該大學生企業的全部場地租賃費用的銀行到賬憑證的復印件(蓋眾創孵化機構運營公司公章);
(9)企業征信情況證明(在“信用中國”或“信用湖北”查詢下載,蓋公司公章);
(10)項目申報承諾書(附件1)(公司法人簽字,蓋公司公章);
(11)眾創孵化機構推薦書(附件3)(由眾創孵化機構提供,蓋眾創孵化機構運營公司公章);
4、科技創新平臺認定獎勵:
(1)2022年3月1日(含)以后的企業在江漢區繳稅證明的復印件(蓋公司公章);
(2)獲國家、省、市級科技創新平臺認定的文件或證書的復印件;
(3)企業征信情況證明(在“信用中國”或“信用湖北”查詢下載,蓋公司公章);
(4)項目申報承諾書(附件1)(公司法人簽字,蓋公司公章)。
5、戰略性新興產業企業成長獎勵:
(1)2022年3月1日(含)以后的企業在江漢區繳稅憑證的復印件(蓋公司公章);
(2)2021年4月或以后的企業在江漢區統計填報系統的數據報表(蓋公司公章);
(3)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的營業收入和主營業務收入情況統計表(蓋公司公章);
(4)有效期內的高新技術企業證書復印件(蓋公司公章);
(5)企業征信情況證明(在“信用中國”或“信用湖北”查詢下載,蓋公司公章);
(6)項目申報承諾書(附件1)(公司法人簽字,蓋公司公章);
(7)企業運營承諾書(附件4(公司法人簽字,蓋公司公章)。
6、初創科技企業股權融資獎勵
(1)2022年3月1日(含)以后的企業在江漢區繳稅憑證的復印件(蓋公司公章);
(2)有效期內的高新技術企業、2021和2022年度科技型中小企業的科技企業資質證明的復印件(蓋公司公章);
(3)近3年知識產權授權證書的復印件(蓋公司公章);(4)2021年1月1日(含)以后與創投機構(投資基金或投資公司)簽訂的股權投資協議的復印件(蓋公司公章);
(5)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4月29日期間的股權投資資金的銀行到賬憑證的復印件(蓋公司公章);
(6)股權變更的準予變更登記通知書的復印件(蓋公司公章);
(7)企業征信情況證明(在“信用中國”或“信用湖北”查詢下載,蓋公司公章);
(8)項目申報承諾書(附件1)(公司法人簽字,蓋公司公章)。
五、相關說明
1、繳稅憑證可以是繳稅單據或銀行轉賬憑證,任意稅種,但必須能顯示是江漢區稅務機關。
2、若在申報及審核過程中需要提供本通知要求以外的證明材料,申報對象必須配合、及時提交;拒不配合的,視為自愿放棄項目申報。
3、戰略性新興產業企業成長獎勵項目申報結束后,我局將委托第三方審計機構對主營業務收入及繳稅情況等相關數據進行核查,申報單位必須配合;拒不配合的,視為自愿放棄項目申報。
4、首次認定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獎勵、重新認定高新技術企業獎勵、眾創孵化機構認定補貼、技術轉移示范機構認定補貼、技術合同登記補貼的資金擬采取“免審即兌”流程辦理,具體辦理要求另行通知。
六、提交方式:
紙質申報材料2份,提交至區科經局高新技術科。七、聯系咨詢:
聯系人:樂茜(QQ:307954286)
黃艷玲(QQ:394899561)
聯系電話:85626370
聯系地址:江漢區菱角湖路4號江漢區科學技術和經濟信息化局7樓。
附件:
1、項目申報承諾書;
2、培育對象提供的培育證明;
3、眾創孵化機構推薦書;
4、企業運營承諾書。
2022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