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洪山區支持工業經濟和科技創新發展的政策措施》(洪政規〔2021〕5號)文件精神,為進一步推進我區眾創孵化平臺的標準化規范化專業化建設,加快構建結構合理、分類科學、運轉高效的眾創孵化平臺體系,實施該項目。

一、支持對象
通過洪山區眾創孵化平臺備案、登記及獲市級及以上認定備案的眾創孵化平臺。
二、 支持條件
1、在本轄區內注冊和納稅,具有獨立法人資格、運營正常的孵化運營機構。
2、2022年眾創孵化服務能力、服務成效、可持續發展能力及開展特色工作、產業帶動作用、承擔社會職能等方面綜合評定等級為合格以上的科創樓宇(園區)、科技企業孵化器(加速器)、眾創空間、大學生創業特區運營機構。
三、申報材料
申報材料按照以下順序裝訂成冊,并設置目錄頁:
1、《洪山區大學生創業特區、眾創空間、科技企業孵化器、科創樓宇(園區)考核評價自評表》,考核期為2022年1-12月;
2、考核評價自評表中要求的佐證材料(考核評價統計表)。
3、項目申報承諾函
(申報相關表格于洪山區孵化器工作群下載)
四、申報要求
1、項目申報時間為2023年5月15日至5月30日。申報材料紙質版一式一份加蓋公章,交至洪山區科技和經信局區域創新與對外合作科;同時提交電子版至[email protected]
聯系人:丁 丹  87374403
地址:洪山區文化大道555號融創智谷C5棟附樓403室
2、同一機構運營多個眾創孵化平臺的,每個平臺的數據和材料應各自分開申報,孵化場地、入孵企業、雙創活動、孵化成效等方面不得有重復。
3、提交的材料務必真實有效,一經發現弄虛作假的,直接計入“不合格”等次。



洪山區科學技術和經濟信息化局

2023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