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洪山區支持工業經濟和科技創新發展的政策措施的通知》(洪政規〔2020〕3號)文件精神,現就組織開展洪山區2020年度高校院所科研團隊和成果轉化人員獎勵通知如下:
一、 支持對象 洪山轄區的高校、科研院所。 二、 支持條件 1、高校、科研院所開展的研發創新活動,成果承接方為洪山區納稅的企業; 2、高校、科研院所與成果承接方簽訂的研發創新活動合同,單個項目在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間實現的交易額不低于10萬元(含)(以發票時間和金額為準); 3、高校、科研院所與成果承接方簽訂的研發創新活動合同為技術開發、技術轉讓、技術許可類合同或者作價入股投資協議,且上述合同已按要求在技術合同登記機構進行了認定登記; 4、高校、科研院所每項研發創新活動中的科研團隊的核心研發人員,原則上參與獎勵分配的不超過5人(含);成果轉化人員不限。 三、 申報材料(材料中復印件須清晰可辨,并加蓋公章) 1、《洪山區2020年度高校院所科研團隊和成果轉化人員獎勵申報書》(見附件); 2、高校院所與成果承接方簽訂的技術開發、技術轉讓、技術許可類合同(加蓋技術合同認定登記專用章)或者技術成果作價入股的相關投資協議; 3、成果承接單位的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書復印件,近期完稅證明復印件; 4、上述技術合同的技術性收入核定證明單、到款憑證、發票復印件或者股權結構及變更信息證明材料; 5、科技成果轉化項目提供高校院所關于轉讓科技成果項目的相關處置文件(文件、會議決議等),以及技術許可有關證明文件; 6、高校院所研科研團隊獎勵分配方案,以及經高校院所同意對科技成果轉化做出貢獻人員的獎勵分配方案。(原則上按照申報期內實際成交價的5%給予科研團隊獎勵,具體獎勵分配方案由高校院所科研團隊負責制定;按照實際成交價的2%給予為成果轉化做出貢獻人員獎勵,具體獎勵分配方案由高校院所負責科技成果轉化部門制定。) 7、其他必要的相關材料。 四、 申報要求 1、請于5月7日之前將紙質版申報材料(一份)報至洪山區科經局,地址:洪山區文化大道555號融創智谷C5棟附樓405 室。同時將電子版申報材料(PDF)發至郵箱:[email protected],紙質版申報材料須與電子版申報材料一致。紙質申報材料用A4紙打印。申請表提交簽字蓋章原件,復印件無效。 2、聯系方式: 區成果轉化促進中心 陸瑋 87374390 附件:洪山區2020年度高校院所科研團隊和成果轉化人員獎勵申報書 洪山區科學技術和經濟信息化局 2021年4月13日